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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3月1日电(记者李松)从3月1日起,重庆天然水域全面进入4个月的禁渔期,以保护鱼类栖息繁衍场所。
重庆市境内江河纵横,水系发达,渔业资源丰富,每年3至6月是鱼类繁殖的主要季节。记者从重庆市渔业部门获悉,重庆2017年度禁渔期从3月1日至6月30日。在禁渔期间,重庆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等117条河流、江河岸线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禁渔期内,重庆各地渔政、公安、水利等执法机构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禁渔制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经常性从事非法捕捞的作案团伙、电捕鱼窝点,以及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鱼贩子、餐饮场所等,遏制非法捕捞现象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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