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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碱地柿子”获准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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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23: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98号公告,正式批准“盘锦碱地柿子”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继“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河豚”和“盘锦泥鳅”之后,盘锦拥有的第五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盘锦碱地柿子”学名“盘锦盐碱地番茄”,广泛选用耐盐碱、抗病性强的系列番茄品种。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盘锦碱地柿子”单果重50-110克。不同时期感官特征有所变化。采摘初期,果实颜色青绿,绿果肩(俗称“绿屁股”)明显,口味偏酸;采摘3-10天,果实黄红相间,稍有绿果肩,酸甜适口;采摘10-20天,果实深粉色,绿果肩消失,口味甘甜。
  近年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围绕“盐碱地两合水”,实施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去年5月份开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市政府委派,负责申报“盘锦碱地柿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2016年11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受理申请。今年7月28日通过技术审查。整个申报过程得到相关部门和龙头企业的大力支持。
  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保护“盘锦碱地柿子”,对扩大“盘锦碱地柿子”知名度和竞争力,加快促进特色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市10余家农业公司、合作社和种植业户共建设标准化温室大棚5万亩,其中,1万亩用于种植“盘锦碱地柿子”,年产量达3.5万吨以上。
  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市碱地柿子生产者从即日起,可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使用。
本文来源 中国农业网: http://www.zgny.com/,转摘请保留版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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