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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乙朱董 于 17-11-20 :23:18 编辑俺是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人,几年前养猪联合本村几户农户,办了一个农民种养合作社,俺是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这几年来,合作社的证照都按照本地工商所的要求年审。今天早上接到工商所电话,叫俺到所去办理合作社证照〞五证合一〞相关手续,并嘱带上本合作社公章,国税正副本,动物防疫卫生许可证,合作社法人代表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俺去了一趟工商所,由于未带齐证件,事未办成。个人隐隐感觉有点不对劲,似乎工商所想变相收回这些证照。不知跟环保及一八年一月开始对养猪场征税此事是否有关?朋友们,你们有没办合作社法人代表的,有没有遇到或办理这样的事,是不是本省所有农民合作社都需如此办理?望知情的朋友告知一二,深表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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