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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畜牧]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与市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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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7 12: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促进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与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的协作、配合,加强两部门之间的联系,秉承相互支持,紧密配合,更好地完成两法衔接工作原则,更好地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与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的相关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15日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以建立联合长效执法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的联合工作机制。
  一是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依法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种畜禽、饲料、兽药经营的监管,并查处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行为,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秩序。牡丹江市食药环侦支队承担我市涉食、涉药违法犯罪刑事查处职能。二是经双方协商确定每季度举行一次磋商会议,主要内容包括:通报查处情况、解决办案过程中的问题、分析研究违法犯罪特点、提出防范解决措施内容。参会人员包括双方主要领导、法制人员、办案人员等。三是双方互相通报本单位畜牧方面的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着力解决案件移送和协作中遇到的问题。四是双方共同分析研究畜牧方面的违法犯罪特点、规律和趋势,提出防范、打击畜牧违法犯罪的对策和措施。五是及时通报相关领域最新政策、法规和工作措施等事项,通报畜牧相关领域重大案件情况。六是研究解决有关协作配合工作中的问题或其它重大专项议题,共同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七是在工作中,双方要大力支持,紧密配合;畜牧兽医局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配合的由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负责协调配合;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需要畜牧兽医局其他部门配合的,由畜牧兽医局负责协调配合。八是双方分别指定联络员一名,具体负责磋商会议联络、协调等事宜(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讨论议题等)。
本文来源 中国农业网: http://www.zgny.com/,转摘请保留版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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