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农业论坛!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手机版 农业互联网+交流群
  • 下载APP
  • 客服中心

       17702315568 (联系站长)

  • 切换风格

中国农业论坛

搜索
查看: 42|回复: 0

山东放宽家庭农场登记要求 经营者不再限定农村户籍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6万

积分

信息员

积分
163261
发表于 2016-10-24 09: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济南10月19日专电(记者邵鲁文)山东省日前重新修订出台《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家庭农场登记要求,不再限定家庭农场经营者具有农村户籍,同时对登记注册条件进行简化。
  据山东省工商局介绍,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主要经营者,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他人承包的耕地、林地、山地、滩涂、水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的,可依法登记为家庭农场。
  这次修订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对照商事制度改革登记便利化要求,对家庭农场登记组织形式、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提交材料、年报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简化。
  山东于2013年5月出台《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旨在促进和引导山东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家庭农场登记工作。
  截至目前,山东各级工商机关登记家庭农场4.8万户,从组织形式看,个体工商户约占82.5%。
                          本文来源 中国农业网: http://www.zgny.com/,转摘请保留版权,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